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高低保户小额保险费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17:06: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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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民政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计划财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侵袭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低保户小额保险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起,低保户小额保险费用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0元。
二、低保户小额保险其他有关事项及保险费用财政资金承担办法仍按《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低保户小额保险工作的通知》(莆民〔2014〕75号)文件执行。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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