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公安局(分局)、卫生健康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分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分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公民婚育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规〔2022〕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