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2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第二批资金105万元(详见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另行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此款列入2020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4项“殡葬”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省级奖补专项资金对户籍居民2000人(含)以内的财力困难村新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的,每个补助10万元;对户籍居民2000人以上的财力困难村、老区苏区财力困难村、采用多村合建形式的财力困难村新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的,每个补助15万元。 三、各地应根据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申报、建设情况,合理分配资金,并按《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民事〔2019〕114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各地应根据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申报、建设情况,合理分配资金,并按《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民事〔2019〕114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的完成。 附件:2020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分配 表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2020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 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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