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财预〔2022〕68号 为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和预算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管委会)2023年民政事业类一般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补助资金10148.39万元(详见附件1),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预安排资金,项目执行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请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你县(区、管委会)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绩效目标(附件2-9)随文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管委会)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相关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3.村级民政协管员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4.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5.困难群众补助金绩效目标表 6.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绩效目标表 7.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经费绩效目标表 8.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绩效目标表 9.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补助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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