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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莆民〔2021〕47号)、《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项目立项管理细则>等规定的通知》(莆民〔2020〕8号)的要求,现将莆田市民政局2022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坚持助老扶弱和济困宗旨,突出公益属性,民政部门共计支出1789.98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613.17万元 (一)长者之家建设补助资金290万元。用于长者之家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支出,对三至五星级的,分别给予30万、50万和80万建设补助。 资金下达:2022年5月11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64号),下达2022年“长者之家”建设补助192万元,其中:仙游县95万元、荔城区47万元、湄洲岛50万元;2022年10月3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37号),下达仙游县2022年“长者之家”建设补助98万元。 项目情况:全市享受补助的长者之家14个,其中:仙游县11个、荔城区2个、湄洲岛1个。 (二)幸福院提升改造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争创五星级设施的补助资金。 资金下达:2022年5月11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64号),下达涵江区幸福院提升改造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 项目情况:补助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幸福院60万元,用于项目提升、改造。 (三)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专项补助75.4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 资金下达:2022年12月9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66号),下达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其中:仙游县46.82万元,荔城区7.57万元,城厢区1.25万元、涵江区16.37万元、秀屿区3.39万元。 项目情况: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专项补助用于补助仙游县17个、荔城区3个、城厢区3个、涵江区5个、秀屿区2个,共计30个项目。 (四)2021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级补助5.0601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内入住老年人和员工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 资金下达:2022年5月11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64号),下达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级补助资金5.0601万元。 项目情况: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级补助资金共计补助33个项目,其中:仙游县17个、荔城区3个、城厢区4个、涵江区7个、秀屿区2个。 (五)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补助400万,用于建设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每个项目补助200万。 资金下达:2022年10月3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37号),下达荔城区和湄洲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各200万元。 项目情况:支持荔城区、湄洲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六)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338万,用于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七类老年人提供实体和信息服务。 资金下达:2022年12月9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66号),下达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338万,其中仙游县143万元、荔城区26万元、城厢区44万元、涵江区35万元、秀屿区76万元、北岸1万元、湄洲岛13万。 项目情况: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为七类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七)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1万元,用于支持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养老从业人员。 资金下达:2022年5月11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64号),下达仙游县养老护理岗入职在职奖补1万元。 项目情况:支持各地奖补养老护理员,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人才素质,稳定一线养老护理人员队伍。 (八)2021-2022年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运营补贴219.1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奖补争创星级的养老服务设施。 资金下达:2022年12月9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66号),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运营补贴 (第二批)72.4万元,下达2022年度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运营补贴146.7万元,其中:仙游县46.5万元、荔城区49.7万元、城厢区58.7万元、涵江区50.2万元、秀屿区9万元、北岸3万元、湄洲岛2万元。 项目情况:支持各地奖补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四、五星级“长者之家”分别给予每年6、8万元的星级运营补贴;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的星级运营补贴,2021年共计支持66个星级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共计支持58个星级养老服务设施。 (九)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活动经费奖补资金60万元,给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活动经费奖补资金. 资金下达:2022年12月9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的通知)(莆财社〔2022〕166号),下达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活动经费奖补资金60万元,其中:仙游县10万元、荔城区、涵江区各15万元、城厢区、秀屿区、北岸和湄洲岛各5万元。 项目情况:对组织策划老年人活动频率高、场次多、效果好,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活动经费奖补资金。活动经费奖补资金标准为每个每年5万元,共计补助12个项目,其中:仙游县2个、荔城区、涵江区各3个、城厢区、秀屿区、北岸和湄洲岛各1个。 (十)2022年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经费支出164.61万元,用于市本级养老、慈善事业经费支出。 项目情况:养老公益广告、杂志征订等3.5万元、适老化改造项目37.58万元、防疫物资等13.52万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3.4万元、民政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与微博官方号项目费8.96万元、福彩审计9.5万元、2022年老年人文艺汇演12.96万元、养老服务管理智慧平台运营项目75.17万元。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176.81万元 (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资金30万元。 资金下达:2022年11月18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下达2022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2〕145号),下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30万,其中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北岸各5万。 项目情况:补助资金用于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支出126.81万,其中市本级10.81万、转移县区116万。 资金下达:2022年3月18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下达2022年度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的通知》(莆财社〔2022〕41号),下达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116万元,其中:仙游县22万、荔城区40万、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14万元、北岸和湄洲岛各6万元。 项目情况:市本级留存资金共计支出10.81万元,其中用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购买服务、农村留守妇女、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印刷等费用;转移县区补助资金:各有关县区用妇女儿童关爱保护支出。 (三)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宣传费20万元。 项目情况:市本级用于支付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宣传费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