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悦溪公馆”等住宅区备案名称予以公告。
申报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在对外签订协议、印发公告、制作宣传广告以上、设置地名标志,以及办理门牌编号、房地产销售、房屋权属登记、营业执照、邮政通信等项事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应使用依法备案的名称。对备案名称未规范使用的建议意见可向市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4-2281675。 特此公告。 莆田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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