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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慈善组织 专项审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6 16:33:00】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各第三方供应商: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莆财购〔2018〕6号)、《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21〕2号)等文件,我局就“2025年市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2025年市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二、采购金额及方式: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6万元,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三、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审计项目全面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无误后,由中标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50%。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主要对3家市级民政部门主管和直接登记的市级慈善组织2022-2024年度进行审计。重点就2022-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重点审计内容如下:

  1.审计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内部治理情况。通过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和负责人备案。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等,是否存在党建缺失、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决策机制失效、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是否建立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3.收费情况。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情况;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4.财务管理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开具票据等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取酬、变相取酬”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借款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物品采购是否符合程序等情况。

  5.公益慈善项目情况。检查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是否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募捐,是否符合业务范围和存在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社会组织账户进行等情形;是否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等。对于财政支持的项目,检查是否存在骗取、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形。

  6.分支(代表)机构、专项基金情况。检查社会团体、基金会是否能够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实施有效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宗旨、是否超业务范围,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

  7.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检查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社会组织在投资中保障自身和公众利益的情况。

  8.信息公开义务履行情况。是否依法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慈善组织还需检查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是否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61号)有关规定执行。

  9.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存在举办研讨会、论坛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言论提供了平台。

  10.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重点检查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是否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有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的组织开展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2.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五、供应商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次审计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5.采取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驻社会组织现场(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受托方自理),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等资料,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审计后形成专项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6.成交人需提供审计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审计佐证(电子版)等材料,其中:审计报告经参与本次资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内的3个审计人员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至市民政局。

  六、招标程序有关事项:

  1.各第三方供应商根据本次服务需求进行报价,要求提供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包含:①报价单②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月22日16:00前。

  3.投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899号莆田市民政局4楼405室。

  4.预算价及定标方式:本项目设最高限价3.6万元,实行询价采购方式。在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内,符合询价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作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二个及以上相同最低价,以抓阄形式选定成交人。

  5.成交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6.意向投标人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电话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徐曈,电话:18120983689。

  莆田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6日

  报价单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是否符合供应商要求(是/否

报价(元)

2025年市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

36000

   

  报价时间:                     报价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