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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莆田市委员会(通知)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莆田市社区建设发展 规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8年—201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08年9月23日 莆田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8年—2010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发展经济、繁荣城市、稳定社会、服务群众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区为总目标,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把社区建成各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社区居民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依托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其他组织,并按照责权利统一、管理有序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坚持民主自治。把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居民自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利,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从居民迫切愿望和热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解决好影响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共驻共建。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要求,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完善设施,使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都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工作社会化、社区服务群众化。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突出特色,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二、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 3、建设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我市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示范社区。居民自治,就是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发挥,社区各项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切实能够当家作主,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管理有序,就是社区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健全,各种家庭、不同人群和谐相处;服务完善,就是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能够为社区居民高度个性化的需要提供满意的服务;治安良好,就是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环境优美,就是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文明祥和,就是居民群众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普遍建立,居民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和睦,文明礼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 4、实施步骤 采取由点及面、梯次推进的做法,逐步扩大和谐社区建设面。2008年,城厢、荔城、涵江、仙游各重点抓一至二个居委会作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试点,市里主抓一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所属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建设,并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9年,进一步扩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开展范围,争取到2010年底,全市80%以上的城区社区(指八个街道办事处及仙游县枫亭镇所属社区居委会辖区,下同)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示范社区。 三、工作要求 5、加强社区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调整和改进社区党组织体系设置,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100人的社区经批准应建立党委,推行在居民楼院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做法,及时做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住宅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加大在社区“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组织实施社区“领头雁”工程,通过内选、外聘、下派等多种渠道,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社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联系制度,扎实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进社区服务制度;加强对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将他们纳入党员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的作用,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围绕社区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社区党建带动社区建设项目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在社区建设中的带头、带动和示范作用。积极推进群团组织建设,形成党建与团建、妇建互动联动、共建联建机制。 6、完善社区居民自治 完善居民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居委会直选方向,不断扩大直选覆盖面。积极推行社区居委会成员以户代表的方式选举产生,有条件的社区要试行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除居民会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委会成员。需要调整的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7、拓展社区居民基本生活和就业保障服务 积极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重视发展包括物业、购物、餐饮、家政、家电维修、美容美发、洗浴、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商业服务和用水用电代缴费服务。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供求信息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开发保安、保洁、保绿以及托老、托幼、中小学生托管等社区就业服务岗位,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开展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贫困救助服务。完善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探索建立针对困难群体的重大疾病救助。完善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廉租房救助制度,保障城镇贫困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积极开展养老为老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兴建老人公寓,开展社区老年护理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为残疾人康复提供必要的器具和场所。 8、加强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实施社区健康工程,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群众卫生需求为导向,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每万名居民由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和同数量的社区护士为其服务。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疗、上门护理、家庭病床、慢性病家访、健康咨询、避孕节育咨询、临终关怀等多种服务,使广大居民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价廉、便捷、综合的基本卫生服务。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都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城市居民的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2008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要达到80%, 2010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9、加强社区治安 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综治进社区工作。要根据社区治安状况在社区设立一个或多个警务室,构建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要在繁华街区、重点复杂路段的居民小区安装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高社区治安防控能力;社区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防范责任制,确保社区平安。要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落实房东、综治管理员和社区民警的责任,提高暂住证人口登记率。要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强化防火、灭火、救援工作力度。要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调委会的作用,及时缓和、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经常组织群众性的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抵制毒品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帮教以及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要畅通居民反映诉求渠道,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有85%以上的社区达到平安社区标准,以后逐年提高比例。到2010年,平安社区达9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面达100%。 10、繁荣社区文化 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在发挥街道文化站、社区文体活动室、宣传栏、阅报栏、社区文化广场等设施作用的同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内部文化体育设施,提高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社区科普宣传、廉政文化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努力创新社区文化载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文化、科普工作者、法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体育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社区文化体育的组织网络。大力兴建居民身边的健身活动场地,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建、扩建、改建的居民住宅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到2010年,全市城区社区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全民健身室(点)基本覆盖率达100%,社区居民参与率达到50%,实现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化、大众化。 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充分利用社区各类教育资源,以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科学文化、社会生活、劳动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促进社区发展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积极做好转岗、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以社区教育为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10年,城区社区教育普及面达到80%以上。 11、优化社区环境 广泛发动群众,搞好社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作,有效治理街巷路面和居民庭院的脏乱差,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社区环境。要设置完备的环卫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公共场地和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要组织保洁队伍,做到不留卫生死角;要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四害”不超过国家标准。要以老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城中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在社区内综合开展清拆违章建筑、清理建筑物屋垃圾杂物、整治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等工作,维护社区环境整洁有序。开展小区街巷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绿化休闲场所建设、小区立体绿化美化工作。完善小区路灯,保证小区照明。加强社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居民小区、街巷车辆不乱停乱放。要加强社区居委会与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协调,做好小区内外环境管理的有效衔接。 12、夯实工作基础 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包括要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部门、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个”关系。 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到社区组织。确需将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向社区居委会延伸或委托社区居委会承担,要经所在区(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延伸到社区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工作期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理顺社区居委会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与驻社区单位成立共驻共建理事会,建立议事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事宜。 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已经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指导,参与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监督管理。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社区牵头设立公益性岗位,配备保安员和保洁员,实行住宅保洁和有序管理,逐步向专业化物业管理过渡。 二要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要立足社区,通过下派、招聘等办法,配足配强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财政性生活补贴和其他生活福利待遇,争取在“十一五”期间解决社区干部任职期间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问题。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培训。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熟悉管理知识和社区建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 三要科学合理地设置社区。要根据城市化发展的趋势,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资源开发的原则,兼顾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社区规模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对已纳入城市建设的城中村、城边村要及时进行“村改居”,并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努力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四要改善社区基础设施。要把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驻社区单位支持、社会各界资助、社区居民自愿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解决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文化图书室、社区服务站)。力争到2010年,使全市所有社区都有60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其中办公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对“撤村建居”社区、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集中、实用、方便居民的要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零星开发的住宅区,要按建设面积的2—5‰的标准折算向开发商收取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和购买社区配套用房。对于老社区,通过购买、置换、改造、新建等办法,整合现有资源,盘活闲置房产,切实解决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对于“城中村”改造,要预先留好留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合并调整等多种形式,综合考虑服务人群的规模效益,加大社区建设投入,逐步建立起社区、街道和区(县)分工协作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居委会层面,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居委会及其他各类基层社区组织以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境、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保障各种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全体居民,同时依托社区服务站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加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协调和互动。在街道层面,建设以“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社区救助、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环境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群体开展救助帮扶、护理照料、拥军优属等专项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与发放、低保资格认定审查、暂住登记等工作。协调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辖区内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开展社区公益性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指导和组织社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在区(县)层面,根据地方实际,有选择地建设以规模化和特色服务为主的社区服务中心。区(县)有关部门及社区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执行和落实各级政府支持社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指导、组织和监督街道、社区两级服务中心(站)开展社区服务。组织协调大型流通、餐饮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社区,促进社区服务连锁化,推动跨街道、社区的主题服务活动,对辖区内的专、兼职社区服务工作者进行教育培训。 2008年,重点建设荔城区镇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所属居委会社区服务站,2010年全市七个街道及80%的所属居委会都必须建好社区服务中心(站)。 1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城市社区建设的管理服务理念和运行机制推广到农村。通过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使农村社区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作用发挥良好;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程序规范,质量优良,村民普遍满意;农村社区卫生不断发展,卫生服务设施齐全,群众就医方便;农村社区文化活跃繁荣,经常组织具有农村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农村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治安防范体系健全,社区内有一个驻村民警、一支治安联防队、一个调委会,形成群防群治机制;农村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社区内环境达到“五化”标准,即净化、绿化、美化、洁化、亮化;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警务室、调解室和环卫设施等;农村社区人际关系和谐,互帮互助形成风尚,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2008年,继续在11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到2010年,50%的村推行农村社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当好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参谋,研究提出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对全市社区建设做出统一规划,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承担起和谐社区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制订具体规划,完善设施配套,精心组织实施。各街镇要认真做好社区建设的日常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5、提供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其他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可以采用项目补助、“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助资金。各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需社区承担或协办的工作事项,实行准入申报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好社区承担职责所需经费。社区要多渠道筹资,特别是完善服务功能,并将市场机制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增强经费自给能力。 16、落实优惠政策 市、区有关部门对社区建设发展在计划立项、财政补贴、规划建设、土地划拨、房屋租购等方面,要积极予以支持。税务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内开办零售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便民服务网点的,按国家规定减免登记费和管理费。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公共福利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向社区服务业乱收费。 17、整合社会力量 一要培育社区民间组织。鼓励、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在社区内单独或联合举办从事各种社会服务活动的中介组织或机构,重点扶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服务的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服务、协调、沟通、监督等作用。通过委托、奖励、补助或购买的方式,把一些公共服务项目交给一些基础较好、服务功能较强的社区民间组织去运作。二要动员社会参与。进一步增强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积极探索社区内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服务设施对社区居民开放的办法,实现社区服务设施共享,努力解决社区活动场地、设施不足等问题。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育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8、开展示范建设。要对照省民政厅《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地区开展示范活动的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争取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城区社区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 主题词:民政 社区建设 规划 通知
(共印1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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