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和打好“六大战役”、实现“五大突破”、落实“两大保障”的主线,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在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一院一中心” 主体工程竣工。迁建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3月份正式开工。积极争取将市慈康医院迁建项目列入国家增投项目,获得增投补助资金2000万元,已全部汇入市财政专户。目前,迁建一期主体工程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二期建设工程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列入代建工程项目,完成委托代建相关手续,主体工程预算方案已送财政审核,配套项目(如景观绿化)正委托代理单位进行设计。 新建农村敬老院全部竣工。贯彻落实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农村敬老院任务,按时上报农村敬老院新建项目,2010年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建项目4所(荔城区北高镇,仙游县郊尾镇、西苑乡、书峰乡敬老院),省市配套建设资金共265万元下拨到位。截止12月底,全市新建的4所农村敬老院全部竣工。 二、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城乡低保水平持续提升。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四个区由220元提高到260元,仙游县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40元提高到160元(含各项临时补贴补助);五保供养标准四个区由160元(含10元补贴)提高到180元,仙游县由140元(含10元补贴)提高到160元。加强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坚持“一户保、二公示、三公开、四不准、五坚持、六必须、七优先、八流程”的做法,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特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新版低保证书,推动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衔接。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全面展开,市财政下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010年度416.3万元、2009年度15.45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共城乡低保对象102387人发放低保金999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3607人2525.5万元,农村低保82011人6162.6万元,农村五保6769人1302.9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持续创新。新的《莆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创新医疗救助模式,其中“医前救助”模式为全省首创。同时全市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每年救助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需要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人数155523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15056人次996.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1700人次118.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3356人次877.8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范有效。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送温暖”活动,开展上街宣传、劝导、救助、督查行动以及街头流浪乞丐整治工作,配合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残运会、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范有效,全年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048人次,其中女性128人次、流浪未成年人82人次,被民政部评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残运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民政厅评为首批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贫困户摸底排查工作,协助市委办做好慰问方案,做好物资采购和保障工作。市级共慰问各类贫困户1283户3925人,发放慰问金40万元、物资折价29.3万元。同时,积极做好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及时下拨灾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款300万元,解决灾民灾后的基本生活。 三、减灾防灾能力持续增强 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牵头组织市直、城厢区相关部门开展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的“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市、县(区)涉灾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通过制作网络宣传专栏、制作实体宣传栏、张贴宣传口号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8月份我市组织由民政局、共青团、红十字、教育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参加全省防灾减灾知识竞赛,荣获第二名二等奖。 做好应急备灾准备工作。督促各县区加紧乡村两级救灾应急预案制订工作,目前全市54个乡镇街道、971个村居全面完成了救灾应急预案制订工作,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灾害预警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20个重点避灾点的物资储备、设施完善和制度建设,启动避灾点建设全覆盖工作,计划春节前完成360个避灾点建设任务。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增购棉被1500床、毛巾被1000床,基本达到地市仓储要求及一般灾情需求。同时,在全市开展村级灾害信息员配备试点工作。 做好灾害管理及灾后重建工作。今年我市遭受6.13暴雨洪涝灾害、1010号、1011号、1013号台风袭击,造成较大的灾情。牵头组织到灾害现场查灾、核灾,慰问灾民,及时下拨省紧急转移安置资金五批490万元,紧急拨付市救灾应急款15万元。认真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市政府成立莆田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市政府重建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市直部门挂钩帮扶集中重建点,共下拨民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2笔423万元,协调市财政、国土、家办下拨统筹安排的灾后重建资金2笔292万元,下拨灾后重建挂钩村仙华村帮扶资金10万元。截至2011年1月上旬,集中重建145户完工139户、已搬入新居38户,分散重建749户全部已建一层以上、已搬入新居537户,预计春节前全部可搬入新居。 开展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及考评标准,会同市纪风办、反腐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查找存在问题,要求各县区做好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并评出考评名次。 四、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推进 积极落实扶残助残政策。继续开展“助孤工程”, 指导市慈善总会做好本年度全市200名散养孤儿助养工作;协助县(区)做好“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为13名患者监护人提供申报信息。开展全市“孤儿保障大行动”, 做好全市孤儿的普查、登记、造册、录网管理工作,经普查登记全市孤儿1151名,已上报省厅录网管理。依法办理符合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条件的困难职工18名。 居家养老20个试点单位基本建成。积极配合市老龄委做好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分年龄段建立了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数据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档案等,确定了包含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志愿服务等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独居、空巢、高龄、病残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目前,20个试点单位建立助老服务队伍41支540人,志愿者队伍38个501人,整合资源172个,建立日间照料室29个90张床位,老年人活动室33个,老年学校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部分试点单位还与110、120建立联动应急处理网络。荔城区被全国老龄委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市老龄委副主任陈鸿星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五、双拥和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双拥共建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做好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林光大为组长的市双拥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创模工作部署会,分析检查双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各单位创模任务。完成承办市委、市政府春节、八一期间拥军慰问系列活动,举办全市军休干部座谈会、军政座谈会等等,以及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列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中小学校的必修课,在全市开展“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与军分区共同建立市国防教育网站。全年共印发《莆田双拥》简报12期,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切实为驻莆部队办实事,军民关系更加融洽。积极协调地方部门解决了空军94777部队营区道路拓宽修建和调低饮用水价格、军分区“人武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东园路建设、武警8710部队闲置土地挂牌拍卖等问题,为部队援助科研项目、援建信息化基地,举办2场招聘会帮助随军家属就业,配合军分区出台《关于驻莆部队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和参加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莆田市驻军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被省双拥办在全省作为经验交流),协调部队做好参加“心连心”艺术团赴湄洲岛演出、妈祖节、省运会、省老健会等活动。 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全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3%标准自然增长,全市共发放定期抚恤补助资金3284万元;医疗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共发放医疗补助资金514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照足额发放,农村籍的按上年度农民收入的100%发放,城镇籍的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30%发放。对在乡1-6级残疾军人配发康复辅助器具、轮椅98套,为建国前入伍、有听力障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配发助听器27套,为45名残疾军人换证、补证、调整、补评。做好复退军人接收和岗前培训工作。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258人,其中农村籍1078人、城镇退伍士兵252人(含转业士官72人)。完成全市2009年度冬季退伍的城镇及农村士官和义务兵岗前培训252人。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2人、退休士官4人。加强复退军人维稳工作,涉及人员和反映问题都能做到耐心解释,并全部以书面或口头予以答复,目前比较稳定。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增强 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任职培训,全市村(居)委会新老班子交接803个,培训村(居)委会干部4632人。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在基层民主决策中坚持“没有取得多数村民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擅自决定村务大事”的基本原则,这是村委会组织法贯彻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所产生的质的飞跃。 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在全市街道全面铺开和谐社区建设,突出和谐建设这个主题,以加强社区党建、完善居民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拓展社区服务、社区治安良好、繁荣社区文化、改善人居环境等七个方面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以“清风家园、和谐社区”为主题,深入开展各类具有鲜明社区特色、符合不同文化欣赏心理和审美情趣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指导全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今年共完成5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七、规范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积极推进殡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殡葬工作会议、季度殡葬工作帮促会、殡葬监察管理工作座谈会,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死亡尸体火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落实省、市专项清坟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平均火化率达98%,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区建设,全市今年安排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100座。经组织验收,年底投入使用的102座,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2万元已下拨到位。市福山殡仪馆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省民政厅评为“首批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我局王惠仙科长被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 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积极进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审批工作,全年市级共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3个,其中社团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继续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协会“三评估”、“四脱钩”工作基本完成行业。开展“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量化考评标准,及时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开展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组织对全市性21个社团进行重点检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成立活动指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莆田市律师协会、莆田市哲理中学、莆田市擢英中学、莆田盛兴医院等4个社会组织做为市级联系点。莆田市律师协会创先争优经验交流材料在11月17日召开的“莆田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 推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工作。山亭乡撤乡设镇工作顺利完成,这是国务院自2002年冻结后省政府首次批准我市撤乡建镇。四城区街路牌设置工作取得突破,协调财政部门拨付经费70万元,城厢、荔城、涵江、秀屿四个城区设置新式街路牌700块。门(楼)牌日常办理规范有序,共下单制作各类门(楼)牌2.4万块收取门(楼)牌制作款48.8万元。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扎实推进,其中荔城区已全面完成。对城区部分道路名称正式命名更名,以市政府名义先后对13条道路、4座桥梁、1个广场、1个小区进行命名,对1条道路进行更名。市地名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一期建设完成,正式投入试运行,共录入地名属性数据35532条(其中楼门牌14822条)、地名空间数据65005条。2010年度市间5条界线以及市内2条县级界线、18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呈报联检成果材料。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同时,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育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涉港澳台侨结婚登记233对、离婚登记33对;办理涉港澳台侨收养登记5件、国内解除收养登记1件。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和引导,统一换发全市39家资格认证达标福利企业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开展一年一度的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目前全市39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残疾人1386人。福利彩票销售量稳步提升,全年共福利彩票销售1.02亿元,超额完成省福彩中心分解我市7600万元年度任务。 八、老区扶建工作扎实推进 落实国家有关重点老区县区优惠政策。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复函认定我市四区一县为重点老区县区。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其“可参照执行中部政策”的优惠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汇编出版《我市享受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发展政策》。从今年开始省发改委正式给五个重点老区县(区)每年下拨100万元的老区扶建经费。据不完全统计,市、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利用重点老区县区向中央多争取各类资金达3亿多元。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重点老区县区的形象。重点抓好闽中第一个党团支部旧址——哲理钟楼的施工设计、文物修缮申报和修缮经费申请等,以及闽中特委机关旧址的全面勘测、图样设计、经费申报以及征求省老促会老领导意见等工作。继续做好我市老区革命旧址的普查工作,支持开发红色旅游精品。充分利用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老区品牌。 继续完善革命“五老”优待政策。在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革命“五老”活动,提高革命老区“五老”人员定期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革命“五老”的定期生活补助费,除仙游县个别乡镇外,全市基本实现银行一卡通发放方式。落实和完善革命“五老”医疗补助政策,及时发放革命“五老”每人每年180元门诊费,大病医药费及时报销。组织对各县区2005-2009年老区各类经费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区扶建资金管理。 拓宽渠道增加老区群众收入。认真做好老区扶建资金和老区指标资金的申报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重点老区村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老区科技示范工作,对今年拟上报的科技项目进行科学论证,省老区办下拨老区扶贫建设资金,全年共下拨3批166万元,帮助老区基础建设和发展生产。配合开展对今年市领导拟挂钩的老区贫困村工作调研,争取更多老区村列入市、县区领导挂钩帮扶。协助做好庄边镇凤际村通往原闽中特委机关的 九、民政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按照市委的部署,在全局开展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港口城市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和“着力‘三服务’、争作‘四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在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邀请市纪委专家来局作《廉政准则》专题辅导。七一期间,局直属机关党委部署开展了“七个一”系列活动,庆祝建党八十九周年。今年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相关学习9次,党支部组织学习290次(机关支部组织学习27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调研21次(局机关1次),形成调研文章16篇(局机关3篇),并组织专项考评,其结果作为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取得了较好学习实效。 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机关。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单位创建氛围,有力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凝聚力。5月份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一届(2007-2009年度)文明单位,市救助管理站也获得了第十一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落实综治平安责任制,营造安定团结工作氛围。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维稳工作,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制度建设和安全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信访处置“路线图”办理,今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或上级批转的信访件14件,其中调查处理6件、复查5件、转县区民政局办理3件。6月份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定为2009年度平安单位。 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完成规范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及时下发文件和印制工作手册正式公布实施;简政放权工作完成清理并上报市审改办、市效能办审核。持续增强机关执行力,修订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及年休假有关规定、来访接待室值班制度,局来访接待室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近700人次5万多元,来访群众满意而归。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1件,市领导批示件、督办件20件,全部按照办理及反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要求,在抓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推进政务公开帮扶共建单位—城厢区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四级联动公开,取得了良好实效,全年共上传局网站公开信息200多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76条,上报市政务公开栏公开4期,在局内部公开栏公开内容4期。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将纠风专项治理列入评议重要内容,对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便民利民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能力和水平。 2011年民政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加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防灾减灾宣传力度,结合5.12减灾防灾宣传活动,普及居民防灾自救互救知识。认真抓好灾后灾民生活保障工作,解决灾后重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894户重建户在春节前能够搬入新居。抓好避灾点建设工作,完成省里要求建设1200个避灾点任务。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完善仓储设施,提高调度管理效率。加强灾害救助能力,提高灾民保障水平。加强灾情信息建设,提高灾害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完善低保公示制度,继续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力度,依托现有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网络平台,即时结算服务。继续推进敬老院建设,提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慈康医院和仙游县福利院迁建项目。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和引导。及时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确保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抓好宣传营销扩大福彩影响力,促进福利彩票销售量稳步提升。 四是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丰富军民共建形式,拓展双拥工作领域,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加大优抚保障力度,协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3%,抚恤补助经费按标准足额下拨,督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时完成市直和督促县区做好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五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深化和谐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深入持久地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进一步壮大社区工作者力量。 六是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殡葬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事业发展。稳妥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编辑出版《莆田市行政区划地图集》;持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争取全市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达80%以上;依法做好界线管理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分类指导,扩大组织覆盖,继续扎实开展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七是贯彻落实老区优先的优惠政策。加大老区宣传力度,协助市委办、市党史办开展闽中建党85周年系列活动。协助市、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重点老区县区的优势品牌,积极向中央、省多争取老区扶持资金。推进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渠道、增加老区群众收入;继续完善革命“五老”优待政策。进一步拓宽渠道,帮助老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 八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做好全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精心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切合民生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做好计划生育、综治和平安建设、精神文明、普法、新农村建设、妇女儿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政风行风评议、绩效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本局机关效能、信访、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网站管理及内部安全防控等工作。 2011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