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民政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9 10:02: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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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各有关科室、下属单位: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立项抓落实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9〕3号)工作要求,我局针对民政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现将《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民政部分分解表》印发你们,请对照任务分解,并抓好落实。
自3月份起,相关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工作任务市民政局为配合单位的,责任科室要同牵头单位对接,落实情况进度表(按市直牵头单位要求)请于每月27日前报局办公室;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的,请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顺序排第一的为牵头科室)汇总其他业务科室(单位)和其他市直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度(进度表见附件2、附件3),并呈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于每月29日前报送局办公室。任务进展情况将列入督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1.2018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民政部分分解表
2.莆田市民政局市政府工作第118项任务落实情况进度表
3.莆田市民政局市政府工作第120项任务落实情况进度表
莆田市民政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民政部分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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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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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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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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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责任科室、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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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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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摆在首位,健全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精准落实产业、就业、健康、低保兜底保障等扶贫措施,实现8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全覆盖,确保政策落实一个不漏、小康路上一个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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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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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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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低保办(22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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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创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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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机关管理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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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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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市社区办(22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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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教育“三名”工程,加快教育集团和教育联盟建设。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县管校聘”机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全民终身教育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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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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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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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科(22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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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实施就业创业“十百千”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更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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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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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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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市社区办(22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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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推进医养结合,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开展居家养老应急服务,建设农村幸福院1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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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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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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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22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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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发展残疾人事业,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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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妇联、关工委、卫健委、住建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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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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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低保办(2226920)、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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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莆田市民政局市政府工作第118项任务落实情况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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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任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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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推进医养结合,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开展居家养老应急服务,建设农村幸福院10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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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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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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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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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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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月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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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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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滞后需说明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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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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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滞后需说明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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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任务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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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任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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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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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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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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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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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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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份(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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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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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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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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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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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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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翁金坤
责任人:林云英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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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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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完成养老投资工程包投资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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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开展项目收集申报;
第二季度:开展项目建设;
第三季度:持续开展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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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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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刘兆阳
责任人:朱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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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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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市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9年计划投入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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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下半年: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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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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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刘兆阳
责任人:朱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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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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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100个,其中:仙游县29个、荔城区14个、城厢区11个、涵江区25个、秀屿区18个、北岸2个、湄洲岛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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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开展项目摸底筛选;
第二季度:开展项目申报、审核、立项;
第三季度:持续开展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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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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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刘兆阳
责任人:朱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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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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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其中:仙游县5个、荔城区1个、城厢区1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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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开展项目摸底筛选;
第二季度:开展项目申报、审核、立项;
第三季度:持续开展项目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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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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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刘兆阳
责任人:朱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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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莆田市民政局市政府工作第120项任务落实情况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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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任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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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发展残疾人事业,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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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妇联、关工委、卫健委、住建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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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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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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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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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月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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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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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滞后需说明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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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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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滞后需说明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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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任务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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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任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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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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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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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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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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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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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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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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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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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保障,根据全省最低工资调整适时提高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着力提高我市城乡低保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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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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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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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周庆平
责任人:郑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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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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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2019年各县(区、管委会)民政、残联按照新标准逐月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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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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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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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刘兆阳
负责人:姚军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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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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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家园关爱保护示范点2个,其中城厢区1个、涵江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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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开展前期指导;二季度督查落实情况;三季度项目初检;四季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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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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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周庆平
责任人:林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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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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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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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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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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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谢国林;
责任人: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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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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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2019年度莆田市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开展亲子诵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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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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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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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郑丽萍
责 任 人:林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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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购买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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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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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郑丽萍
责 任 人:林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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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资助、慰问帮扶贫困留守流动、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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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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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郑丽萍
责 任 人:林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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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留守儿童“微心愿”圆梦巾帼志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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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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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郑丽萍
责 任 人:林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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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援建爱心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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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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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郑丽萍
责 任 人:林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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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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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残疾人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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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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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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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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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确保留守儿童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开展结对帮扶,加强留守儿童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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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第二季度:摸底了解留守儿童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情况;第三季度:开展宣传、招生工作;第四季度:开展总结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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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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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戴明粦副局长,
责 任 人:王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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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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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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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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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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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吴宗权
责任人:柯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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