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民〔2022〕27号
现将《莆田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根据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闽民法〔2022〕22号)和市委《法治莆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莆委发〔2021〕12号)、《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莆委发〔2021〕13号)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持续提升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完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全市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民政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开展法治建设情况相关研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 坚持分类施策。坚持以满足服务对象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民政普法内容,以干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性。 坚持实践引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各个领域,渗透到法治民政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为民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普法“大家唱”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民政干部年度学习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综合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党组中心组宪法学习专题,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进社会组织等活动,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考核党员、干部时的参考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突出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系统各部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22年6月):各级民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和本级党委政府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本单位普法规划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5年9月):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各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应制定并认真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各级普法办开展中期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各级民政部门进行自检自查,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做好总结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市民政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八五”普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按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二)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相关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加强法治宣传联络员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