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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民〔2024〕7号 各县(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莆田市“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莆田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地名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着力构建适应乡村发展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到2027年,乡村地名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 到2035年,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二、重点任务 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强乡村地名命名工作 1.做好摸底调查。系统排查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摸清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地名现状,建立摸排工作台帐,为乡村地名命名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加强统筹谋划。按批次集中解决乡村内部道路“有地无名”问题,优先对有“口口相传”“约定俗称”名称,但未正式命名现状道路进行命名。加强乡村地名前瞻性、整体性设计,结合乡村建设、村庄规模优化、行政区划调整等,科学编制县级地名方案,适时编制乡镇级地名方案。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套、同步更新、并行实施。 3.建立地名采词库。充分挖掘利用本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以县级为主体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调动和聘请地名爱好者、乡贤、专家学者等社会有识之士,推动成立莆田地名文化研究会,研究建立乡村地名采词库,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乡村地名新的时代内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地区滋生蔓延。 (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 4.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依据《标准地址编制规范》(DB35/T 1765-2018)等有关规定编制标准地址,按照国家标准《地名 标志》(GB17733-2008)、福建省地方标准《居民地地名标志》(DB35/T 1392-2013)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加大地名标志设置力度,逐步实现“有名就要有标”。强化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及时维护、更新,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5.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探索创新地名标志形式,推动地名标志与乡村景观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借助观赏石、建筑牌坊等形式设置特色地名标志,擦亮美丽乡村的地名“名片”。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将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牌”等新型标志,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 (三)推进乡村地名文化建设 6.传承保护优秀乡村地名文化。开展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工作调研,加大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力度,开展乡村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制定乡村地名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加强乡村地名研究,对已经消失的历史地名进行调查和搜集,将其中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纳入地名方案,重新启用、移植或派生。 7.创新乡村地名文化发展载体。盘活现有资源,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挖掘提炼地名文化遗产深层次的精神传承,利用“地名故事短片”“小视频”,展示“乡景、乡韵、乡情、乡味”,全面提升乡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8.大力弘扬和宣传地名文化。广泛开展乡村地名故事寻访活动,组织专门力量采编乡村地名故事,利用各种传播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乡村地名文化宣讲、展演等活动,推动“进村居”“进校园”“进课堂”。做好“有福的地方是我家”地名文化系列宣介活动,打造莆田地名文化品牌,以地名为载体提升乡村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 9.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提高图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跃度。 10.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加强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部门共建共享,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 11.推进乡村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整合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数据的日常更新维护,提升地名信息数据质量。借助地名信息库、政务平台等,推进地名事项的“网上办”“指上办”“码上办”。 (五)赋能乡村地名活动 12.塑造乡村地名公共品牌。充分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将地名元素融入乡村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主动为本地优质农副产品“著名”,助力本地优质农副产品推介推广。 13.推动与文旅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持续提升国家地名信息库服务效能。利用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地名故事丰富提升旅游景点文化内涵,推动乡村地名与文化旅游等项目深度融合,让景点线路更具辨识度和地域文化特色。 14.形成同频共振强大合力。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和保护利用、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各部门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不断扩大标准地名的应用范围,汇聚做好乡村地名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地要学懂吃透上级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相关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摸底排查,结合本地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现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2026年12月)。全市按年度分步推进,至2024年底,重点推进乡村地名命名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至2025年底,重点推进乡村地名文化建设,赋能乡村地名活动,仙游县要完成地名方案编制;至2026年底,重点推进地名信息服务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实施步骤,细化工作标准和措施,整体部署、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持续推进阶段(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各地要理顺乡村地名管理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各类型乡村地名管理责任主体、管理程序、管理手段和保障措施等,为乡村地名全流程、常态化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深刻认识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和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地名工作的协调机制作用,主动汇集各方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地要紧紧围绕“乡村著名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重点任务,分析乡村地名工作现状,查找制约乡村地名工作发展的堵点障碍,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准确把握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切入点,要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法。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始终坚持党对地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乡村著名行动”纳入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增强城乡服务均衡性为主线,以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为重点,为建立乡村地名建设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各地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持续优化深化的措施建议和下一步打算,按时将《福建省“乡村著名行动”进展统计表》(见附件2,每季度第三个月7日前)、半年工作总结(每年度7月12日前)、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度11月2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福建省“乡村著名行动”进展统计表 附件 福建省“乡村著名行动”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 民政局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注:采集上图数量请据实填写,报送数据将与信息库后台数据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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