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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莆财行〔2017〕130号)《关于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规定的通知》(莆财行〔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市直民政系统培训办班计划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各级培训精神,严格遵守培训制度,认真制定培训实施方案,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各年度培训计划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做调整。经费管理使用必须符合《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未履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得报销。 三、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各科室、下属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办班执行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汇总。
附件:2025年莆田市直民政系统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
莆田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