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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市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001(修改章程核准)
【发布日期:2025-07-01 17:25:00】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莆民章修许可准字〔2025〕001号

莆田市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设区的市级权限)申请材料,经受理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修改章程。

  你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50300MJY557141D;法定代表人:陈永珍;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988号;业务主管单位:莆田市民政局。

  你社会组织已依法登记,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章程修改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莆田市民政局(印章)

2025年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