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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社许可准字〔2025〕007号 莆田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你们提交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经受理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00MJB7012362;法定代表人:黄明亮;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第17层);业务主管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你社会组织已依法登记,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章程修改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莆田市民政局(印章)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