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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福利彩票综合体验中心代销者征招通告
【发布日期:2024-08-06 16:51:00】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为加强综合体验中心运营管理,提升福彩销售水平,扩大福彩公益宣传效果,我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向社会公开征招福彩综合体验中心代销者1人,现将征招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

  (二)年龄20—4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彩票销售工作的个人;

  (三)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五)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非省福彩系统在职人员;

  (六)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七)因违反规定被解除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合同逾三年的;

  (八)遵守《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二、代销者权利

  (一)有权按照销售额(电脑票和即开票销量之和)取得代销费,代销费直接内扣,每月一结算,剩余代销费上交指定账户。

  1.月销量少于10万元的,代销费按5%结算;

  2.月销量达10万元(含10万元)至15万元的,代销费按6%结算;

  3.月销量达15万元(含15万元)的,代销费按6.5%结算。

  (二)代销期限一年,合同到期,代销者完成双方约定的代销任务的,予以续签合同。

  三、代销者义务

  (一)代销者需交纳押金1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后退回;

  (二)月销量任务需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若销量连续三个月低于10万元的,取消代销资格和押金,合同自行解除;

  (三)利用体验终端机设备做好营销策划方案,并培训彩民熟练掌握体验终端机使用;

  (四)爱护综合体验中心公共设施,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水电费、网络费自行承担;

  (六)配合市民政局、市福彩中心做好公益宣传;

  (七)完成市民政局、市福彩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方法

  本方案在莆田市民政局官网、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官网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谢绝来电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3:00-6:00。

  (二)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335号(人文首府13幢)莆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三)报名材料:携带体验中心运营策划方案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四)联系方式:0594-2395255   13666909979傅先生。

  五、录用办法

  从报名者上交的运营策划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在同等条件下有销售过福利彩票经验者优先考虑。运营策划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员人数、预估销量、营销措施、体验终端机有效利用等。

  六、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二)不得销售外地彩票、非福利彩票和非法彩票。

  (三)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莆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四)综合体验中心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553号。

  莆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