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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计财局)、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
为积极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7〕1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一)入职奖补对象 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且目前仍在护理岗位工作。 (二)在职奖补对象 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 二、奖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入职就职本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机构,申请人不包括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和已退休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 (二)入职奖补应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三)入职就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备案或2019年前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申请人与养老服务机构需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书,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五)申请人在全市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期间,每人只享受一次奖补政策,且两种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奖补经费发放期间如果申请人离开养老护理岗位,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 (七)申请人在申请入职奖补前,先后取得国家不同层级的学历证书,入职奖补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补。 (八)申请人在获得入职奖补期间提升学历且奖补标准提高的,未发放年度奖补转按对应学历的入职奖补标准发放。 (九)申请人获得入职奖补完结后,政府不再因其学历变化给予入职奖补。 (十)连续从事是指申请人在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岗位时间没有间断90天及以上(女护理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等法定假期除外)。 三、奖补标准 (一)入职奖补标准 1、对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每人30000元的入职奖励; 2、对取得专科学历毕业证书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每人20000元的入职奖励; 3、对取得中专学历毕业证书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每人10000元的入职奖励。 (二)在职奖补标准 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满3年给予奖补每人3000元;满4年给予奖补每人4000元;满5年及以上给予奖补每人5000元。 四、经费保障 奖补经费除省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县(区、管委会)按5:5分担。市级奖补所需经费由市福彩公益金安排,县(区、管委会)奖补所需经费列入县(区、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 五、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请入职奖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花名册(附件1); (2)《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申请表》(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及同期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4)申请人信用承诺书; (5)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6)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申请在职奖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花名册(附件2); (2)《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申请表》(附件4); (3)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同期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4)申请人信用承诺书; (5)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6)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报流程 1.申请:入职在职奖补从申请人在养老护理岗位连续工作年限实满3年后开始申请。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2.受理: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受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公示: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在核实后,应将拟奖补名单在用人单位和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网站公示7天。 4.审定: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审定并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呈报相关材料。市民政局视情进行抽查后,结合抽查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达县(区、管委会)。 5.发放: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及时将奖补资金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入职奖补分三年按奖补标准的20%、40%、40%发放。在职奖补对文件实施之日起已满3年、4年、5年限的实行一次性发放,对之后工作满4年、5年及以上的,对照奖补标准补差发放。 六、监管措施 (一)提交书面信用承诺。凡提供书面材料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均应提交书面信用承诺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事后经查证违反承诺的,应承担失信后果,追回已发奖补资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加强事后监管。审定后经查证属于弄虚作假的,县(区、管委会)民政局收回所有奖补,并按下列情况处理:属于补贴对象或相关单位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信用承诺书承担责任;属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一)该方案自2019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截至止2021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二)该方案失效后,未满奖补年限的对象,如无新政策,不再实行奖补。
附件:1.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花名册 2.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花名册 3.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申请表 ??? 4.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申请表 5.申请人信用承诺书 6.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附件1 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年度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附件2 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年度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补申请表
附件4 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在职奖补申请表
附件5
申请人信用承诺书
本人依据《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申请领取护理岗位人员入职奖补奖金,已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及附件。 据此,本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的证明材料及附件中不存在虚假材料的情况。 二、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本人放弃入职奖补资格,并退还所领取的奖补奖金,永远不享受莆田市养老护理岗入职奖补资格,同意有关部门将本人失信情况通报征信管理部门,同时接受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诺人)依据《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转交申请人_________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承诺如下: 1、申请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实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已满______年,目前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2、如提供虚假承诺的,同意有关部门将失信情况通报征信管理部门,同时接受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机构及负责人处罚。
负责人(签名): 用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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