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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4 11:37:00】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1.《莆田市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出台的背景。

  殡葬改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殡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得到较好发展。为制止违规建设和经营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现象,坚持公益性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起草制定了《莆田市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2.《莆田市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出台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3.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投资主体可以有哪些?

  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投资主体为村(居)委会,资金来源为村(居)集体自有资金或村(居)民自筹集资。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投资主体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严禁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合建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严禁擅自建设安葬(放)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建。


  4.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选址有哪些要求?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项目用地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全市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不占用耕地,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尽量利用山坡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统筹将骨灰楼堂和公墓合建,提高骨灰安葬(放)率。


  5.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审批流程有哪些?

  (一)申报流程。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审批,并抄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

  以村为单位建设的,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村民代表会议意见、选址情况、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


  2.乡镇政府同意建设的审核意见。


  以乡镇为单位建设的,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会议纪要、选址情况、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


  2.建设用地获批材料。


  6.乡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有哪些?

  (一)申报流程。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审批,并抄报设市民政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听证意见、选址地点、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

  2.发改部门立项意见、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建设用地初审意见和建设用地红线图。

  3.公墓规划设计平面图(包括功能分布、墓型、墓位大小等情况)。

  4.银行开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专户证明。

  5.财政资金承诺函。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乡村公益性公墓墓区新开发区域如何报备?

  由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新开发墓葬区规划设计平面图(包括功能分布、墓型、墓位大小、绿化等情况),逐级上报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备案。已备案的规划设计平面图有变化须重新上报备案。对未报备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8.墓区新开发区域如何定义?

  墓区新开发区域是指在已审批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内,按墓区建设进度,现行准备开发的墓区区域。

  9.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由谁经营?

  所有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必须收归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村(居)委会统一管理经营,确保公益属性。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由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承租、承包经营、或变相经营。

  10.如何规范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运营管理?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应配备专门管理和服务团队负责公墓建设、管理服务和维护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故意损坏设施、偷盗等事件发生,确保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的安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服务团队进行管理和服务。

  11.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如何收费?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按公益性原则,提倡对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居民免费安置骨灰。实行收费的骨灰楼堂和公墓,收费标准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也可由村(居)委会根据收费项目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优惠对象范围、幅度,在公示、广泛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后,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收费标准由投资主体逐级报送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备案。收费项目包括墓穴租用、建墓工料、安葬、一个周期(20年)护墓管理等。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收取费用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12.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如何规范收费行为?收费项目有哪些?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按公益性原则,提倡对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居民免费安置骨灰。实行收费的骨灰楼堂和公墓,收费标准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和兼顾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也可由村(居)委会根据收费项目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优惠对象范围、幅度,在公示、广泛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后,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收费标准由投资主体逐级报送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备案。

  收费项目包括墓穴租用、建墓工料、安葬、一个周期(20年)护墓管理等。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收取费用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严禁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严禁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

  13.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如何监督管理?

  各村(居)委员要履行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依照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切实做好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在本辖区内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殡葬法规政策落实的监督指导,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办法,对辖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修改规划、扩大用地面积、超标准建墓、违规销售等行为。

  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检制度、联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强化对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