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09:43: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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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北岸管委会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4号)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民事明电〔202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要切实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 任、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力量深入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祭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林区防火隔离带设置、扑灭火设备配置、岗位人员落实等方面,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禁止在公墓园区内焚烧纸质迷信用品和燃放鞭炮,落实骨灰楼堂外设立统一祭祀区域,严禁室内焚烧祭品,加强火源管控。市民政局将于清明节前组织精干力量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
二、强化疫情防控
清明节祭扫期间,各地要督导村(居)委会有序开放骨灰楼堂祭扫工作,要根据村居的人口分布等情况,安排好错峰祭扫,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实行场地消毒,要求测体温、戴口罩,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三、推广文明祭扫
各地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单位和网信部门合作,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回应。要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通过“莆阳云祭扫”实行网上祭祀,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
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于4月3日至5日每日13:30前报送《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于4月8日前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联系人:李金勇,联系电话:13850211928,传真:0594-2339655,邮箱:m2559859@163.com。
附件: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莆田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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