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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民〔2022〕61号
各县(区、管委会)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省民政厅等三部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22〕9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四点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发现破解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困难和问题。社会组织尤其是全市性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搭建对接平台,参与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和全市性社会组织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突出工作成绩,展现工作亮点,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统计报送。各社会组织要依托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发布招聘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深入挖掘就业岗位需求。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每季度要开展一次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统计汇总与分析会商,并将情况联合报送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性社会组织填写《全市性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于8月15前报送市民政局邮箱:ptshzzk@126.com。 附件:1.《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2.《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 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3.全市性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