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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民〔2022〕67号 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各县(区)民政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体系责任清单》中明确提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8%,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的工作要求,为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完善我市志愿服务体系,提升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推广使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中国志愿服务网(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是民政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是我省各级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运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服务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二、进一步推广使用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1.0版数据目前已升级至系统2.0版,但原手机微信“志愿云”小程序现无法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数据共享,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需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非“志愿云”小程序),使用老用户登录管理、新用户注册登记、记录时长、出具证明等功能,并完善基础信息。注册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登录网站 中国志愿服务网(全国志愿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登录网址: 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 ,用户可登录全国系统后进入福建页面,也可直接登录福建志愿服务网站(https://www.fjvs.org/)。 本系统支持IE、Google 等浏览器,其中IE应使用 IE9 以上版本。 (二)网上注册 1.志愿服务队伍注册 志愿服务队伍点击网页最上方“志愿队伍注册”进行注册。志愿服务队伍分为以下三类∶ (1)志愿服务组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依法成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可以采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组织形式。 (3)志愿服务团体:经社区或单位同意成立的,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尚未依法登记的团体,大多采取志愿服务队等形式组建,一般也称为志愿服务团队。 填写 “登记机关”时,省级法人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择 “福建省”,其它组织根据所在地选择相应市、县(区)。资料提交注册后,等待所在区域部门管理员进行审核。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审核后,登录系统后台,首先展示的页面是工作台,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完成。操作人员可正常管理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服务项目,成员加入方式默认为“验证信息加入”,如需改动,请在队伍系统后台中“队伍设置”菜单下修改成员加入方式。 2.志愿者注册 方法一:志愿者点击网页最上方“志愿者注册”进行注册。填写完注册信息→“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按钮,页面提示“注册成功,请登录完善信息后等待实名认证”→点击提示页面“去登录”按钮→输入账号登录→完善基本信息→点击页面底部“保存修改”→跳转到修改资料页面,完善基本信息→点击页面底部“保存修改”按钮→页面提示“修改成功”,即完成注册。志愿者注册完成并成功登录系统平台后,点击“我的队伍”,可以搜索符合自身条件的队伍进行加入。 方法二:微信扫码下载中国志愿APP,点击“成为志愿者”,填写注册信息,点击“完成”即可。
(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 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要按照《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民政部令第67号)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志愿服务队伍在系统上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并通过网上招募志愿者,保障志愿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服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志愿服务队伍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情况(服务效果、服务时间等)录入信息系统。志愿者通过实名认证,且有服务时长记录,即可下载志愿服务证书及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推广使用其它功能 在做好注册登记、项目发布和时长记录的基础上,加强对系统其它功能的推广使用,如培训管理、典型宣传、褒奖激励、邮箱留言、网站投稿等功能,以促进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其它功能使用方法和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或登录中国志愿服务网在“使用指南”下载指引手册,观看指引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是规范志愿服务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客观要求,对于提升全市志愿服务水平,助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文明办、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系统2.0版的信息审核、数据统计发布等管理维护工作,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文明办、民政等部门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使用系统2.0版进行注册登记使用,加强志愿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愿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三)壮大志愿队伍。各县(区)文明办、民政部门督促所辖区域各单位、村(居)均应设立志愿服务队伍,且志愿服务注册人数应达到区域总人口比例的18%,市直各单位要发动在职人员(含编外)按 100%全员注册登记,并广泛动员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实现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 (四)加强沟通协作。志愿服务队伍发展管理是文明单位(乡镇、社区)评选的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内部联动,形成上下协同、层层推进的工作局面;各单位要畅通联系协作机制,共同支持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落实季度通报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于每季度末填报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注册情况表(见附件)并盖章后发送至市民政局邮箱m2559859@163.com,联系人:许志钦,联系电话:0594-2559859,个人微信号:didicc2021 。 附件∶1.全国志愿服务网志愿服务队伍用户使用手册 2.全国志愿服务网志愿者用户使用手册 3.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注册情况表 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