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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程春来代表: 《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投入的建议》(第1164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办理。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养老问题做出客观分析,提出加大公共财政支撑、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等的一系列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我单位联合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并认真总结和吸纳您的建议,协同推进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国办发〔2024〕1号明确要求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作为“硬任务”,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中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8条措施。补齐农村养老短板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对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有重要意义。 二、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成效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莆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莆田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把农村养老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不断细化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规划、规则、规范”。同时,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资金保障体系,市级彩票公益金80%以上投入养老服务,并向农村地区倾斜。按照每所100万元至200万元补助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每所15万元补助长者食堂,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资金扶持,按照每张养老床位0.5至1万元的建设补助、0.2至0.24万元的运营补助,按照每人每户1000元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改造,2024年下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补助194万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长者食堂建设补助1250万元。 (二)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出台《“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导向,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按照“长者之家”建设标准分档给予17万元至80万元的建设补助;指导乡村“长者之家”利用功能室、服务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助餐服务、健身康复等服务,并结合星级评定情况,分档给予0.5万元至8万元的星级运营补助。指导各地将“长者之家”免费提供至专业化第三方实现社会化运营,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资金支持、水电费减免等方式,扶持“长者之家”常态化运营。 (三)加温社会参与热度。通过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号动态更新、联合市广播电视中心开展养老公益广告宣传等方式,及时发布民办养老机构等扶持政策,向社会广泛宣传养老政策和工作情况,形成良好宣传氛围。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细化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和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畅通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流程;依托市民政局官方网址,设立养老专栏,发布《莆田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莆田市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广泛倾听社会意见,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好差评”活动、适老化改造、“点题整治”等满意度调查,以评促改、以评促效,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参与热情。 三、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计划 下一步,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养老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发放一次性开办补助和运营补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二是提升“长者之家”运营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高设施运营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持续做好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依托市民政局官方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动态发布和更新养老服务工作最新动态,提供社会参与率和知晓率。 感谢您对莆田市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借鉴您的宝贵建议,持续发力,实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层台阶。 领导署名:朱建华 联 系 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2280021 莆田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