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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园芳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护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493号)已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落实补助政策。一是养老护理员入职在职奖补。市财政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且目前仍在护理岗位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次性奖补3万元;专科学历一次性奖补2万元;中专学历一次性奖补1万元。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奖补标准:养老护理人员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给予在职奖补每人3000元。二是对培训医疗护理员的培训机构给予补贴,2021年以来莆田卫生学校共培训87名医疗护理员,按培训合格人员每人1500元标准,市财政补助学校13.05万元。三是对参加护工类培训取得证书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补贴。证书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2021年以来,共培训养老护理(老人照护)、育婴员、保育师等护工类人员3622人,补贴金额487.04万元。 二、完善培训体系。一是人社部门围绕重点产业链发展技能人才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技能需要,组织实施“壶兰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依托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等,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并按培训后学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给予补贴。二是卫健部门每年委托福建省莆田卫生学校开展我市的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并根据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由财政对医疗护理员培训进行补助。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全省通用。支持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所有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参加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共培训合格162人。三是教育部门支持职业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四是民政部门通过自主培训、企业自培、人社部门“见证补贴”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培训。联合高校开展政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目前凡在莆田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或其他即将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均可免费参加培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中高等院校积极承接各级政府部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技能大赛等任务,全市2家机构入选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2023年以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共计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5000多人次。 三、职业激励政策。一是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每2年举办一次市级养老护理员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授予相应荣誉。如,市人社局对符合规定的选手授予“莆田市技术能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市总工会对比赛优秀选手命名为莆田市“金牌工匠”、莆田市“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2021年和2023年我市各有以名选手获得全省竞赛前10的好成绩。2024年市民政局邀请省级竞赛裁判对我市个养老服务机构遴选的30名养老护理员进行强化训练,力争在2025年竞赛中斩获佳绩。二是市人社局根据(闽委办发〔2020〕13号)和(闽委办发明电〔2024〕23号)文件精神,支持行业部门推荐在养老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工人员参加表彰奖励项目评选。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及时总结医院免陪照护病房试点工作经验,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增进社会各界对免陪照护病房试点工作的理解支持。鼓励更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积极开展免陪照护病房试点,推动公立医院建立护理员制度,让免陪照护病房逐渐成为医院的基本配置和普惠式服务,缓解老龄化社会的照护压力。市民政局将持续通过网站报道、电视播放、报纸刊登、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养老护理人员相关信息新闻,使公众更深入认识和了解养老护理员,增强公众对专业化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促进传播先进的养老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感谢您对莆田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关注和监督。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借鉴您的宝贵建议,探索养老服务创新举措,实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层台阶。 领导署名:朱建华 联系人:郑佳华 联系电话:2280021
莆田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