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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19 17:46:00】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林秀峰代表:

  《关于新建住宅区严格落实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规定要求的建议》(第1014号)已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建立健全规划许可、审批监管、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新建住宅区严格落实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规定要求和建设规范标准,确保建而能用,按时移交运营”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等领导9月份以来先后4次组织市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分管民政领导以及民政局主要领导召开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区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并提出具体任务安排,要求9月份选取1个县区(城厢区)作为试点推进2022年以来已建成小区的验收移交工作,还要求仙游县、涵江区各选取1个小区来作为试点。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赴市直有关部门会商协调解决“四同步”工作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同步确定城厢区作为试点县区,按照“化解一个问题、移交一批设施、形成一套机制”“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工作原则,实地核实城厢区2022年以来已建成的6个住宅小区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要求区民政局主动作为,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项目建设单位因地制宜制定“一小区一方案”,采取边移交边整改的方式组织6个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移交至城厢区民政局。截至目前,城厢区民政局已与项目开发单位完成6个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确认工作;市民政局正持续完善规范流程并指导其余县区剩余20个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验收移交工作。

  持续规范完善市民政局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兄弟地市做法,草拟《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两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但市政府领导要求,在试点移交过程后,对城区和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部门分工、‌配建标准、‌实施流程、监管措施再作出详细流程及规范,包含制定《无偿配建协议书》《移交协议书》《移交确认书》范本供相关部门参考签订。

  二、关于“全面排查没有严格落实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等规定要求的住宅区,建立清单,形成整改任务表,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2025年,每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建议落实情况

  是持续摸清底数。下发《关于排查核实全市2022年以来新建小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积极对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原则,全面摸排核实2022年1月1日以来105个新建小区中已完成建设的26个小区(仙游3个、荔城3个、城厢6个、涵江9个、秀屿1个、湄洲岛1个、北岸3个)的实际状况,包括“四同步”规则各环节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现状等,再增加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是否签订《关于XXX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民政参与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核时间(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民政部门是否收到规划设计材料、民政部门是否参与验收、是否符合配建标准(面积、楼层、层高、加装电梯等)、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符合验收标准(配建设施面积符合文件标准,墙体四白落地,水泥地面平整,门窗、厕所、水电气、无障碍等设施齐全)”等进一步梳理填报《全市2022年1月1日以来新建小区信息排查表》。目前已收集全市26个已建成小区的要素信息。

  是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市城管局牵头的住宅小区配套用房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住宅小区配套用房清理督导调研,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核实915个住宅小区(含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建成的26个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清理、移交、运营情况,拍摄现场照片(入口标识、设施外观、内部装修等)留存。目前城厢区已完成督导调研并建立“一设施一档案”,其他县区还在持续推进落实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登记造册,整改移交持续指导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完成2022年以来105个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摸排,对不符合配建、验收标准的小区提出整改方案,对符合移交标准的设施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于12月前完成26个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移交并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根据所在街道(社区)的实际需求规划用途。

  二是部门联动,规范流程。通过先行先试,由各县区至少先移交一个条件成熟的小区,从中来破解、来规范四同步的程序,再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提升可操作性,做到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及时监管查处不按规划配建、配建不达标、不履行无偿交付配建设施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三是专项督导,定期报备。市民政局将会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专项督导。监督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建立年度定期报备制度,将上年度设施移交和运营情况报送市级民政部门汇总后,抄送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领导署名:陈朝阳 

  联 系 人:郑佳华

  联系电话:2280021      

 

  莆田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