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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加快老年人助餐服务,现下达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共计160万元(详见附件1),具体如下: 一、根据《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民规〔2022〕2号),下达2024年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经费10万元。 二、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下达2024年度长者食堂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 三、请将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莆田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莆民〔2021〕4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根据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另行下达)和补助资金额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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