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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财社〔2024〕168号 荔城区、城厢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民养老〔2024〕68号)等文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现下达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三批)5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用于开展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工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的标准为辖区内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有探访关爱需求的老年人,安装基础服务终端设备并按照“平安通”服务项目清单开展服务。 二、请将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莆民规〔2024〕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根据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另文下达)和补助资金额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2024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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