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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民〔2023〕2号 各县(区、管委会)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一老一小一残”等机构服务对象健康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168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疫情防控调度会精神以及省民政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几点要求》,做实做细“一老一小”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纾困解难工作,确保封得住、封得稳。对“一老一小”机构运营存在的困难要及时予以帮扶,对机构工作人员存在的困难,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经研究,决定对“一老一小”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稳岗补助。具体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老一小”机构一线工作人员(非政府编内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目前,在“一老一小”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非政府编内在职员工; (二)本人与“一老一小”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二、 补助标准 一次性补助每人1000元。 三、 补助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从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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